首页  |  新闻中心  |  政务公开  |  政策法规  |  公共服务  |  便民服务  |  办事大厅|  机构概况
 
 
 常见问题解答
  >> 常见问题解答
  >> 下载专区
  >> 办事指南
  >> 宗教场所查询
·场所设立申请表 ·十九大知识竞赛题 ·民族成份变更申请表 ·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百题
政教分离的内涵
发布日期:2016-04-27 浏览次数:

    我国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,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,都不能干预行政、司法和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。不能以宗教信仰自由和政教分离为借口,放弃或摆脱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。绝不允许宗教干预国家行政、干预司法、干预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,绝不允许强迫任何人特别是十八岁以下少年儿童入教、出家和到寺庙学经,绝不允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宗教压迫剥削制度,绝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破坏国家统一和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团结。

  

 
Copyright @ 2010 主办单位 365体育在线备用28365 地址:苏州市带城桥路121号 电话:0512-65181956 网站地图
苏公网安备 32050802010728号 备案号:苏ICP备10219514号 网站标识码:3205000032  技术支持:苏州中大通信息有限公司